近日在河南洛阳,一名女子和朋友去泡温泉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意外掉进高温消毒的温泉池,导致双腿严重烫伤。她形容当时的感觉就像“腿被烫猪毛一样,两秒钟皮都没有了”。
据受害者王女士描述,她到达后发现预定的温泉池水质不佳,于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来到另一处汤泉。王女士放了一只脚发现水很烫,收腿时不慎滑倒掉进了池子。店方经理表示,之所以这么严重是因为摔进去,也有不小心的成分,并且池子正在维修。警方在现场发现确实没有警示标识,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责任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寒冬时节,约上三五好友泡温泉是一种享受,但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此前曾发生过多起温泉烫伤事件。2024年,一名60岁女子在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游览时掉入滚烫的温泉池中,腿部遭受二度和三度烧伤。2018年,六十多岁的金阿姨在辽宁营口一处温泉洗浴时,不慎摔进了近70度高温的温泉水中,造成全身70%面积烫伤。
如果不慎烫伤,应牢记以下急救方法:迅速脱离热源,用冷水冲洗或浸泡伤口,不要自行涂抹牙膏或其他物质,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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