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配套融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此交易方案,批复文件为《市国资委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4〕21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584号),决定不对此次合并案实施进一步审查,允许双方从即日起实施集中。不过,该决定仅涉及反垄断审查,其他相关事项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办理。
目前,整个交易方案还需经过双方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后才能正式实施,能否最终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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