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的儿子今年6岁半,上小学一年级。11月4日傍晚,儿子哭着跑回家,脸上有巴掌印,鼻血直流。据孩子说,他在小区玩耍时与另一位小朋友因争抢玩具发生打闹,对方家长不仅骂他,还动手打了他。
当晚,陈女士带着孩子去找对方理论,但对方否认打孩子,声称只是轻轻碰了两下,是在教育孩子。见对方不承认,陈女士调取了小区监控。监控显示,对方用巴掌打了孩子几下,孩子不停后退,对方则追着打。看到监控后,现场的人建议她报警,她随即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发现打人者江某某是一名50多岁的公职人员。事发当天晚上,民警赶到小区,但敲门无人应答,电话也无人接听。第二天,孩子出现头痛、耳鸣的症状,去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软组织挫伤。随后,警方传唤了江某某,并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某某于2024年11月4日18时许,在贺州市某小区广场殴打了一名6岁未成年人。决定书上有江某某的签字和手印,行政拘留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8日。
从事件发生至今,江某某既未向陈女士一家道歉,也没有承担医药费。江某某从拘留所出来后,依然没有联系他们。陈女士曾到江某某单位核实身份并请求协调解决此事,单位答应调解,但至今没有结果。孩子因此事受到很大影响,不愿上学,不敢下楼玩耍,称楼下有坏叔叔会打他。
陈女士表示,如果江某某继续不理他们,他们将起诉对方,依法维权。目前,江某某所在单位已经接到反映,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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