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充当“跨境媒人”,以介绍外国媳妇为由,组织国内单身男青年出国相亲、结婚,导致不少人遭受经济损失。近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对周某和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18年,福建人周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巴基斯坦相亲视频,声称可以低价介绍外国媳妇。山东人李某看到后联系周某,两人达成合作意向。周某负责在巴基斯坦寻找未婚女青年,李某则在国内招揽客户。李某开设婚介服务中心门店,通过微信朋友圈、快手等平台宣传涉外婚介信息,吸引了不少未婚男青年。
王某是一名35岁的未婚男青年,多次相亲未果,看到李某的广告后心动了。他觉得娶外国媳妇只需十几万元,比当地要求的彩礼和车房便宜很多。尽管最初有些担心,但李某展示了成功案例并保证不成功全额退款,最终王某支付了1.5万元定金,并跟随李某前往巴基斯坦相亲,期间又交付了8.5万元。然而,王某在巴基斯坦待了几个月,最终未能带回家新娘,钱也没有退还。
与王某有相似经历的还有潘某和张某,他们在轻信所谓的“保证”后,也签订了出国相亲服务合同并前往巴基斯坦。周某带领他们办理入教事项,组织相亲,安排彩礼和婚礼,三人共支付了37万余元。办完婚礼后,新娘们要么频繁索要钱财,要么失联,甚至有人举报周某等人涉嫌拐卖人口,导致他们被当地警方带走调查。
回国后,三人多次找到李某要求退款,但大部分钱已交给周某和巴基斯坦新娘,李某无力退还。无奈之下,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后将周某抓捕归案。
此案涉及跨国取证和追赃困难,几名相亲男青年的损失大部分未能追回。检察官刘奎芬提醒,涉外婚介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编造虚假事由出境不仅人身安全难以保障,还可能引发涉外事件。单身青年应提高警惕,切莫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预防抵制此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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