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临街商铺发生了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位于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的五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8.7万元。目前,六名轻伤人员已出院,一名重症人员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三名遇难者和六名伤者的赔偿协议已经达成。
涉事建筑物为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5927平方米,产权人为刘泽民。事发时,该综合楼共有14家承租户经营。调查报告显示,坠落的户外招牌为附7号至附10号商铺的门头招牌。这些招牌自2004年起由不同商户使用并多次改装。2023年,两家相邻店铺在装修时发现金属钢架锈蚀严重,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事故直接原因是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导致荷载增大,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处于抗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附近,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施工不规范的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最终丧失抗拔能力,引发招牌倾覆坠落。具体来说,招牌总长26.25米,高2.1米,外挑长2.25米,主要受力构件由L型角钢和矩形方钢组成。经过磅称重,招牌总重量达到7130千克,超过了原支座的承载能力。此外,钢架安装施工不规范,部分构件已腐蚀,防锈涂层基本失效。
报告还指出,相关部门专项整治敷衍了事,多次错过排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的机会。例如,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巡查检查“走过场”,长期未能发现户外招牌设施的安全隐患;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仅对基层巡查检查情况做统计,未见实际行动。截至事发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也未排查出重大隐患,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相关问题线索及材料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前者在整个出租经营过程中只租不管,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后者认为户外招牌安全管理事不关己。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昆明市纪委市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审查。
调查报告强调,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单位以及多个管理责任人。在这起事故中,房东、店主、监管人员和单位层层失守、监管失控,导致历次整治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不愿再进一步,人为造成监管盲区,贻误风险处置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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