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58岁残疾男子娶21岁失明女子,如果合法就不怕质疑
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近日,重庆一男子每天更新视频,记录“58岁当爸爸是种什么体验”。多个视频内容显示,该男子娶了一位21岁的小姑娘,并自称遭受网络谩骂。据该男子自述,老婆是个残疾人,双目失明,患有抑郁症。其还称,不管网络怎么谩骂他,只想做好自己,照顾好老婆和孩子。所住的房子是自己在上海打工20多年存的点钱,在镇上买的,花了十几万元,以前没有结过婚,这是第一次结婚。(据12月25日深圳新闻网报道)
严格来说,这个所谓的“娶”首先要打个问号。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至于视频中两人有没有拿结婚证,目前并不清楚。不过,这件事反倒引起了网络的激烈讨论。
男子自称遭遇网络谩骂。当然,网络暴力是非理性的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文明上网。谩骂不是质疑,而是违法行为,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另一方面,一些网友理性表达质疑,并非没有依据。
如果说,21岁女子只是失明且患有抑郁症,但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件事就是你情我愿。双方因为现实条件走在一起,男子体贴照顾女子,同时愿意将孩子抚养长大,年龄不是问题,男子是残疾也不是问题。两人在一起了,社会应该给他们多些关爱,国家该给的优待政策也要给到位。
然而,在视频中,男子只是称“经过了女方家人的同意”,并没有谈及女子的意愿,而且还称“看她可怜”。这就令人有些疑惑。一般来说,只是失明的21岁女孩,可以有相对正常的生活,现实中还有盲人读书上大学。
前不久,一位盲人女博士因为常给室友带饭,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因为,同学把她当正常人看待。当然,背后是因为她比普通人付出了更多。现实中盲人很多,不能苛求他们都能像正常人一样,但如果有家庭的照顾以及国家政策的补贴,基本的生活保障不是问题。
特别要强调的是,盲人一般有自主生活的能力,吃饭穿衣等并不需要额外的照顾。但是从视频中来看,女子需要男子来穿衣、喂食,就显得有些不正常。哪怕是抑郁症患者,公开资料显示,如果属于轻症,一般具有自主生活能力。如果到了重症,甚至丧失了自理能力,那就急需到医院进行规范治疗,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恐怕还需要进行权威的鉴定。
有一句话说,“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这句话并非正确,但不妨看作是一种“换位思考”的提议。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影响选择的现实因素很多,很多时候需要妥协。如果他们在一起是合法的,女子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社会还是应该保持宽容态度。
从视频上看,男子将女子和女儿照顾得干干净净的,的确很难得。或许,给女子穿衣、喂食等,有可能是摆拍,在立“人设”。但是,给他人看的视频未必能反映事件的全貌,这也是客观事实。
有律师表示,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另外,因为他们有了孩子,就涉及男女关系。这同样要求女子是一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所以,有关部门不妨调查后给出结论。如果他们是合法的,那么,他们生活在一起就不容置喙,上网发视频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不用怕各方面的质疑,网友给他们祝福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