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访客 2025-04-03 18:03:58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7章52条,分为总则、建设运行、运营服务、应用推广、安全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运行制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建设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卫星导航增强系统是用于提高卫星导航服务精度、完好性、连续性和可用性等性能的天基或陆基系统。为促进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增强系统科学持续发展,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征求意见稿明确系统建设要求,规定系统建设符合建设规划和政策,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符合无线电管理、网络安全等相关要求;明确系统稳定运行要求,规定建立稳定运行机制、发布系统运行信息、开展监测评估等。

(二)运营服务制度。近年来,在国家提供的卫星导航服务外,商业低轨星座快速发展,通导融合趋势显著,海外多家企业计划利用低轨星座提供商业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同时,卫星导航增强服务发展迅猛,已逐步发展为一种新型服务。这些新兴卫星导航服务在为行业和大众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存在一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风险,有必要进行适当管理。鉴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全球用户免费提供定位、导航、授时服务,并建立北斗短报文通信服务、国际搜救服务运营监管制度;明确商业卫星导航增强服务运营和监管要求,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三)应用推广制度。推进北斗规模应用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保障国家安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征求意见稿明确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服务应用要求,规定在境内销售含卫星导航功能的产品能够接收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信号;完善应用发展制度,明确制定北斗卫星导航应用规划,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应用核心技术突破和自主产品创新,鼓励北斗卫星导航国际化应用相关投资贸易活动;完善卫星导航应用发展生态,明确加强卫星导航标准统筹规划和制定,健全卫星导航产品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制度等。

(四)安全保护制度。卫星导航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增强系统及其运行安全,加强安全风险和威胁监测与评估;明确禁止危害卫星导航安全的行为;完善卫星导航安全保护体系,明确卫星导航应用产品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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