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规范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行为,推动保险资金服务社会民生、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大股权投资的概念。将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界定为重大股权投资。二是立足“五篇大文章”,促进保险公司专注主业,调整可投资行业范围。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加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大数据产业”,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规范治理约束和内部管控。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机制,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隔离。四是明确“新老划断”要求。新增投资按照《通知》执行,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存量业务,督促保险机构制定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报监管后实施。
发布实施《通知》是规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回归主责主业,发挥长期资金和“耐心资本”优势,做好“五篇大文章”。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本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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